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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健身房消费纠纷,保护消费者权益

    去健身房锻炼已经成为时尚。 (图文无关)

    健身已成为一种时尚。为了吸引顾客,健身房推出了年卡会员优惠。但大多数健身房都有健身卡一经售出不可退换的政策,由此引发不少纠纷。近日,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多起纠纷,确定了这条“经营规则”:该格式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。其中,筼筜市场监管所调解了一起健身房消费纠纷。执法人员责令该健身房限期改正,并退还消费者1万多元。

    卡内尚有余额35000元。健身房表示只能转让,不予退款。

    郑女士两年前在思明区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。她首先注册了会员资格,然后续签成为终身会员。期间她还买了两节私人课程,花费数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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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没想到,今年因为疫情等因素,郑女士的公司倒闭了。她不再在厦门工作,也急需资金周转。这时,她想到自己的健身卡里还有大笔余额,希望健身房退还剩余费用。

    “我在连三店和松柏健身房都买过私教课。我在连三店买的课程还剩100多节课,价值约2万元;我在松百店买的课程花了15000多元,还没收到。“使用。”郑女士告诉记者,她之前很信任教练和健身房,也考虑过经常去这个健身房锻炼。为了帮助教练完成任务,她没有仔细检查就在私人训练协议上签了字。

    不过,近日提出退款要求时,健身房负责人首先礼貌地拒绝了退款,理由是疫情影响不易,双方互相理解。随后,他还表示,双方在办卡时签订了协议,私教课程属于定制服务。因非服务质量问题,不接受卡退款。若消费者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卡,只能按协议转让,不予退款。 “即使剩下的课程转学,也会扣除30%的费用。”郑女士觉得这让她无法接受。她多次与健身房交涉,但未能获得退款。

    约定的退课退卡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。

    筼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郑女士的申诉后,立即联系商家了解相关情况,但商家态度依然强硬,调解陷入僵局。为了进一步了解详情,工作人员向商家索要了当时与消费者签订的《个人培训协议》。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后发现,这是一个格式模板,其中约定的退课退卡条款大多有利于业务运营。虽然在调解过程中,商家口头表示可以协商转班,但该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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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作人员立即向商户指出经营者格式协议中的问题,责令其限期改正;同时,动员经营者考虑消费者个体情况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。经过长时间的调解,最终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同意按合理折扣退卡。

    母亲被健身器材砸伤,经调解终于获得医疗费赔偿

    今年,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还调解了另一起健身房纠纷。

    母女俩在湖滨东路同一家健身房办卡。没想到妈妈在健身时被坠落的器械砸伤,健身房拒绝支付她的医疗费。一怒之下,母女俩要求退款,但健身房始终没有处理这一请求。疫情过后,健身房关门了。母女俩知道店内几名教练在附近又开了一家店,将会员分流到这家新店,于是向12315投诉。最终,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,受伤母亲的医疗费多了报销7000余元,母女俩剩余的12000元也成功退还。

  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: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健身等合同、协议时,应注意检查其中的格式条款是否存在增加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主体权利等不合理问题。切勿贪图便宜。冲动消费。作为经营者,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还应严格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规定,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    【律师点评】

    不允许退款或转让。这些是无效条款。

    记者了解到,海南省消委会在今年的业态合同征集审核活动中征集了近30份健身房、私人教练业态合同。经海南省消委会律师团队审查,发现部分格式合同存在格式条款设定不公平、不合理,强迫交易,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问题。

    涉及的条款包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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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乙方(消费者)只能将购买课程的权利和特权用于自己使用。课程一经售出,不可退款、不可更改、不可转让,且不可用于其他目的。

    2、私人培训课程费用不予退还,因会员自身问题无法继续上课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。

    3、对于会员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的私教服务或课程,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继续上课,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;或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课程的,剩余课程自动失效。

    4. 加入会员后,会员费不予退还,会员资格不可转让或暂停。

    海南省消委会律师团审核意见:

    1、会员协议和私人教练课程服务协议是消费者与健身房、私人教练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。合同签订后,双方可能因主观和客观原因而出现与合同不一致的行为。违约方支付的对价应当与其违约责任相适应。

    2、在条款和条件中,健身房不区分消费者违约的原因和时间,以消费者承担剩余课程费用的全部损失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。不予退还,且不可转让或变更,违反公平交易原则。 ,这是一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,明显不公平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,审查相关条款应当无效。

    (文/厦门晚报记者高金欢通讯员李敏张伟图/陈立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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